体育教学部教师代课相关规定
发布时间:2018-09-06   浏览次数:582

体育教学部教师代课相关规定

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,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其他教学环节,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自行调课、停课,如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课、更换教室,应经教务处许可。体育教学部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水平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代课相关规定。

教师因病、因事请假,原则上至少提前三天,确因突发急病、急事则尽快通知教研室主任。事后需出具病假或事假单并补全相关手续。具体规定如下:

病假持校医院(或三级甲等医院)出具的病休证明;事假持本人书面申请;公假持相关单位公函,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及代课手续。

1、教师请假一天,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请假,经批准后向体育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,并填写代课申请表,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。

2、教师请假超过一天,向教学副院长请假,同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备,批准后填写代课申请表,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。

4、教师请假超过三天,向主任或书记请假,同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备,批准后填写代课申请表,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,并上报教务处

5、教师因故在较长的时间内不能坚持正常上课者,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主任和书记批准后,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。

6、请假教师应主向教研室主任提供班级点名册(含体育委员联系电话)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。代课教师在拿到点名册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课表后,经签名确认后,认定完成代课手续。如电话通知,需短信回复确认。代课完成后,代课教师需将所有资料交还教研室主任。

7、代课手续未办理,原则上不得代课

8、代课费80元/学时被代课教师绩效工资中支出专任教师80元/学时,兼职教师60元/学时不足部分由部门绩效经费补足)。由教研室主任汇总,每月25日前报至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处。

  


上海电机学院体育教学部代课申请表

授课教师姓名

(工号)


联系电话


课程名称


授课时间、地点


申请代课原因:

申请人:

 申请日期:    年    月   日

教研室意见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    年    月   日

院系意见:

日期:    年    月   日

代课教师姓名

(工号)


联系电话


代课教师签名确认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    年    月   日

  上海电机学院体育教学部代课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