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教师代课相关规定
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,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其他教学环节,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自行调课、停课,如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课、更换教室,应经教务处许可。体育教学部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水平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代课相关规定。
教师因病、因事请假,原则上至少提前三天,确因突发急病、急事则尽快通知教研室主任。事后需出具病假或事假单并补全相关手续。具体规定如下:
病假持校医院(或三级甲等医院)出具的病休证明;事假持本人书面申请;公假持相关单位公函,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及代课手续。
1、教师请假一天,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请假,经批准后向体育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,并填写代课申请表,经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。
2、教师请假超过一天,向教学副院长请假,同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备,批准后填写代课申请表,经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。
4、教师请假超过三天,向主任或书记请假,同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备,批准后填写代课申请表,经教研室主任批准、教研室备案,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,并上报教务处。
5、教师因故在较长的时间内不能坚持正常上课者,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主任和书记批准后,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。
6、请假教师应主向教研室主任提供班级点名册(含体育委员联系电话)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。代课教师在拿到点名册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课表后,经签名确认后,认定完成代课手续。如电话通知,需短信回复确认。代课完成后,代课教师需将所有资料交还教研室主任。
7、代课手续未办理,原则上不得代课。
8、代课费为80元/学时,从被代课教师绩效工资中支出(专任教师80元/学时,兼职教师60元/学时,不足部分由部门绩效经费补足)。由教研室主任汇总,每月25日前报至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处。
上海电机学院体育教学部代课申请表
授课教师姓名 (工号)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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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 |
| 授课时间、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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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代课原因:
申请人: 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 |
教研室意见:
日期: 年 月 日 |
院系意见:
日期: 年 月 日 |
代课教师姓名 (工号)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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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课教师签名确认: 日期: 年 月 日 |
上海电机学院体育教学部代课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