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教师考勤、请假代课手续有关规定
发布时间:2018-03-09   浏览次数:248

体育教学部教师考勤、请假代课手续有关规定

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水平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,体育教学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,就考勤请假代课制度实施细则作如下规定:

考勤

一、教师按教学任务、实际参加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、集体活动、课余体育活动及体育教学部要求的其他学习与活动次数进行考勤。

二、行政、后勤人员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考勤。

三、考勤执行人

1、教学考勤,由体育教研室主任执行。

2、教研室组织教职工参加教研活动、业务学习和各类集体活动的考勤,由各体育教研室主任执行;体育教学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,由部办公室行政秘书执行;体育教学部授权组织的各项活动,由相关活动负责人执行。

3、教师参加运动队训练、课余体育活动的考勤,由体育拓展教研室主任执行。

4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,由办公室行政秘书执行。

5、后勤工作人员的考勤,由综合办公室执行。

请假代课:

教师因病、因事请假,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,确因突发急病急事尽可能在课前二小时通知教研室主任。事后需出具病假或事假单。具体规定如下:

1.教师请假一天,向综合办公室主任请假,由体育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课老师

2.教师请假超过一天少于三天,向教学主任请假,并到综合办公室报备。体育教学主任安排代课老师

3.教师请假超过三天及以上,向主任或书记请假,并报学校人事处同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报备,经同意后由教学主任安排代课老师

4.请假教师应主向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主任提供班级点名册(含学生联系电话)、教学大纲、教案。

5.请假教师按要求需填写纸质假单并交综合办公室备案

6.代课教师在拿到点名册、教学大纲、教案、课表后,经签名确认后,认定完成代课手续。如电话通知,需短信回复确认。

7.代课完成后,代课教师需将所有资料交还体育教研室主任。

8.代课手续未办理,不得代课。

  

  

  

体育教学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