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中心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
(党支部大会2012年10月23日通过)
第一章 党务公开的基本目的
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,增强直属党支部工作的透明度,推进决策的民主化、监督的经常化,密切党群关系,健全和完善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机制,提高直属党支部的保证监督能力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
第二条 以《上海电机学院党务公开制度》为基本依据,以发展党内民主、增强直属党支部工作的透明度、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,坚持从群众中来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为体育教学中心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第三条 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、内容公开。
第四条 集思广益,广开言路,民主评议,民主监督。
第三章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
第五条 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。
第六条 重大决策过程中,须坚持集体讨论、民主表决。
第七条 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形成共识,保证落实。
第四章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第八条 直属党支部的重大决策、决定、决议的酝酿、拟定、出台和落实情况;
第九条 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、活动;
第十条 直属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;
第十一条 体育教学中心党政班子的自身建设情况、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;
第十二条 体育教学中心干部任免、党内考核及奖惩情况;
第十三条 涉及体育教学中心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;
第十四条 党费交纳、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。
第五章 党务公开的基本形式
第十五条 会议公开。即通过党员大会、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、党小组长会议、党政工联席会议、二级中心组学习会议、干部会议、全体教职工会议、班组学习会议、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;
第十六条 上网公开,即通过体育教学中心网站党务公开栏中公开;
第十七条 公告公示,即在党务公开栏中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公开;
第十八条 印发材料,即通过下发材料、会议纪要、通知、通告等文字形式公开。
第六章 党务公开的基本途径
第十九条 党内情况通报;
第二十条 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:
1、坚持党内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
2、不定期召开班组学习会议、教职工会议、各类座谈会;
3、通过电子信箱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;
4、畅通信访渠道,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答复工作。
第七章 党务公开的监督保障
第二十一条 直属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时必须同时汇报党务公开情况。
第二十二条 随时落实完成学校党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并接受督促检查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